刺繡除了繡畫,也可以繡字。書法文字很早就已入繡,相傳唐代南海有奇女盧眉娘,能在一尺大小的絹上繡《法華經(jīng)》七卷,字不過米粒大小,點畫分明,細于毛發(fā),品題章句齊備。明代倪仁吉曾經(jīng)在白綾上用深青色絲繡《心經(jīng)》一卷,妙入秋毫。早期刺繡文字,一般是繡經(jīng)書,后來也有摹擬名人法書、書畫題款、印章等等。清代程墨仙曾獲贈露香園繡囊,囊制圓大如荇葉,其一面繡絕句,字如粟米,筆法遒勁,舒展有度,無針線痕。睇視之,莫知其為繡也,可見刺繡文字至精巧者,完全與墨筆書法無異。 在刺繡楷書時,要瘦,點勾等筆畫,都要各具鋒芒。如果藏住筆峰,就缺少清晰開闊的韻致。草書筆畫最少,縈繞帶過之處最易出彩,只是在筆畫轉(zhuǎn)折及字體肥瘦方面都要留意,否則就失去了書法的韻味。隸書筆畫平直勻稱,帶有古雅秀麗的韻致。篆書圓潤曲折,本就是刺繡最擅長表現(xiàn)的,只是注意要起止分明,首尾貫穿,一氣呵成。 沈壽在《雪宦繡譜》中提出,繡行草書,轉(zhuǎn)折的地方宜用接針,接針的針法與必針相近。但必針以第二針緊逼第一針之中,而接針則第二針緊接第一針中。針跡須勻,不可長短參差,而點畫及鋪豪處一般用套針,與繡花卉的方法類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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